查看原文
其他

北京国税早新闻1-24 ▌会务费和餐费要分别开发票吗?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购开始!

2018-01-24 北京国税


1、国家税务总局


关键词:从严治党

全国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1月22日在北京召开。王军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点击查看详情

2、中国税务报


关键词:税务精神

税务总局要求开展践行中国税务精神主题活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关于践行中国税务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扎实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支撑。(实习记者 董岳)

3、瞭望新闻周刊


关键词:放管服

税务“放管服”放大2万亿减税成效。营改增试点自2012年实施以来已累计减税近2万亿元;其中,仅2017年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减税就超过5000亿元。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充分释放减税政策红利。 

4、人民日报


关键词:税收新闻

全国十大税收新闻揭晓。近日,由中国税务报社等单位主办的2017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发布会暨税收政策回顾与展望座谈会在京举行。“6项减税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增值税改革为世界提供中国样本”位居2017年全国十大税收新闻之首。(郭  涛)

5、中国新闻网


关键词:印发

两部门印发《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近日,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司法行政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界定了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开支范围,拓宽了办案(业务)经费保障项目,有效解决了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经费支出长期缺乏依据和范围过窄的问题,体现了司法行政事业的新发展和新需求。

6、财政部


关键词:国资损失

两部门明确钢铁煤炭行业国资损失处理。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有资产处置损失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点击查看详情

7、中国新闻网


关键词:增长

去年全国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逾52万亿,同比增13.6%。2017年1-12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情况日前发布。其中,国有企业全年营业总收入522014.9亿元,同比增长13.6%;利润总额28985.9亿元,同比增长23.5%。

8、北京日报


关键词:申购

3326套共有产权房23日起申购。从23日上午10点开始到2月6日下午5点,昌平区绿海家园、中骏四季家园和翡萃家园三个项目的3326套共有产权住房开始接受申购登记。这也是本市实行共有产权房新政以来,最大规模的一批共有产权房。


事关进项税额抵扣,会务费和餐费需要分别开发票吗?

小莉是某民营企业的新进会计,最近公司在某酒店召开会议,并用餐。作为职场新手,结账开票时,小莉很纠结,事关进项税额抵扣,发票要怎么开?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票呢?会务费和餐费要分别开具还是在一张发票上分两项内容开具即可?

 今天小编就带你一起来学习下。

知识一:增值税专用发票VS普票

一般纳税人,购货或消费时,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抵扣联是用来抵扣进项税额的,而发票联是用来记账的,如果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因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开具专票与普票皆可。

知识二:餐费不能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产生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也就是说,不管企业用于何种用途,也不管是否开具专票,餐费都不得抵扣进项。

知识三:会务费与餐费的发票开具办法

1、会务费与餐费,可以只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发票上,不能笼统写“会议费”,而应该在同一张发票上据实分项开具。申报抵扣时,将餐费进项转出,只抵扣会务费对应的进项税额。

2、会务费与餐费,分别开票。一般纳税人,如取得会务费能抵扣进项税额,会务费开专票,并按规定认证申报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因餐费不能抵扣,开具增值税专票与普票皆可。  

3、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餐费和会务费可以开在一张发票上。专票与普票皆可。

 知识四:会务费不一定都能抵扣

 不是所有的会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票就能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能否抵扣,要看具体用途。譬如用于培训的会议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核算,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企业年会产生的会议费,在职工福利费中核算,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湖南地税张家界市局 李妮

推荐阅读

北京国税早新闻1-23 ▌为非本单位人员报销费用如何处理? 这类年度汇总申报拟取消!

北京国税早新闻1-22 ▌去年的发票是否可以在本期入账?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有新规!

新媒体知识库第一品牌



采编:北京国税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